溫州:即日起,全市房屋市政樁基工程,均按“全鏈管”系統現場驗收!
近日,溫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深化工程建設“全鏈管”應用優化工程驗收流程的通知》。
自發文之日起,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樁基工程分部,均按全面應用“全鏈管”系統結合工程實體現場檢查進行驗收。
原文如下:
各縣(市、區、市級功能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省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數字化改革的要求,進一步推行“互聯網+監管”,深化工程建設“全鏈管”應用(以下簡稱“全鏈管”),優化工程驗收流程,助力推進我市智能建造工作,我局對工程建設“全鏈管”系統進行了優化迭代,系統的便利性和穩定性有效提升,增加了問題在線審核糾正、自動生成樁基及基礎和主體工程過程驗收資料、監管部門在線檢查和驗收管理等功能,前期上線試運行效果良好,將全面推廣應用。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方建設主體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監理單位使用“全鏈管”系統進行施工管理,系統內施工檔案和驗收資料可以作為工程進度款支付和過程結算依據。
(二)施工單位應組織工程現場工作人員學習“全鏈管”系統應用,督促深化應用,在施工過程中全面及時記錄各類工程信息,包括項目信息、各類人員登記、材料收貨、施工生產登記、檢測管理和驗收等,進行在線管理,做好系統的日常應用,實現對在建工程質量、安全、進度、資金等內容的實時掌控,并為各階段驗收提供數據支撐。對于系統生成的施工過程異常預警信息,應根據輕微、中等、嚴重的分類,按系統流程開展整改。樁基工程、基礎和主體等分部工程完工后,以系統內現有資料和數據為依據,生成相應分部工程的數字化施工質量報告及其他過程驗收資料,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報驗收。
(三)監理單位應督促現場監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使用系統進行施工管理,監理人員按照系統流程對施工單位報送內容進行審核確認,督促施工單位落實系統生成的施工過程異常預警信息的整改,及時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中等、嚴重類異常預警整改信息,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完整。
二、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責任
(一)各地質量監督機構應督促工程項目各方主體落實“全鏈管”系統應用責任,并使用系統相關功能輔助日常質量安全檢查和監督,在系統中及時審核建設主體上報的嚴重類異常預警整改信息,處理工程相關其他問題。
(二)樁基工程分部驗收監督時,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工程實地驗收前登錄系統,審核施工單位在系統生成的施工質量報告及其他過程驗收資料,不再要求施工單位線下提供其他紙質驗收資料。審核時,應按系統生成施工質量報告的清單要求,核查樁基工程的材料報驗、施工質量、檢測統計、樁位偏差等驗收內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驗收要求。發現資料缺失的或不符合驗收要求的,應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后方可通過驗收。
(三)基礎和主體工程分部驗收監督時,屬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工程實地驗收前登錄系統,審核施工單位在系統生成的基礎和主體工程施工質量報告及其他過程驗收資料,按系統生成施工質量報告的清單要求,審核基礎和主體工程分部的材料報驗、施工質量、檢測統計等驗收資料內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驗收要求。對于系統已有的驗收資料,不再要求線下另行提供,其他驗收資料由施工單位在現場保存備查,無須事前報送審核,主管部門在工程實體現場檢查時按需抽查。發現系統資料缺失的或不符合驗收要求的,應責令施工單位整改后方可通過驗收。
三、應用“全鏈管”系統優化驗收工作階段安排
(一)樁基工程分部
自發文之日起,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樁基工程分部,均按上述要求全面應用“全鏈管”系統結合工程實體現場檢查進行驗收。
(二)基礎和主體分部
1、試點階段(2023年6月-10月底):每個縣(市、區)質量監督機構各選1-3個項目,按上述要求,試點應用“全鏈管”系統進行驗收。
2、全面推廣階段(2023年11月起),全市所有自2023年11月1日起開始基礎和主體結構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均按上述要求應用“全鏈管”系統結合工程實體現場檢查進行驗收。樁基工程驗收時間可以作為執行節點參考。
各地住建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施工單位在實施過程中若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市建設工程質安管理總站、軟件開發單位反饋。
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樁基施工風險項分類及定義、處理流程(試行).pdf